已經記不清楚是第幾次了,我又來到這個胡同,一個死胡同。
夾在兩旁高樓之中,這裡陰暗、潮濕,是犯罪的最佳溫床。
胡同的底部是一堵牆,斑駁的水泥,隱隱露出底下的紅磚頭,
不高,卻很難過去,像電影裡一翻就過去,是不大可能的。
唯一的光源,是外面的路燈,施捨的一點餘光。
而我總是期待,角落的陰暗,會伸出一個詭異的頭。
說也奇怪,這裡不是我每天必經的路,也沒有什麼吸引我的地方,
反而我有點厭惡這裡,但我常常下意識來到這裡。
每次到這裡,總感覺我就是條蛇,喜歡這種陰暗、潮濕的地方。
每次到這裡,心裡的陰暗,就像找到家一樣,溫暖,陰暗的溫暖。
我常在想,是不是路上的行人,巴士的乘客,公司的同事,都有這麼樣一個,
厭惡卻喜歡的地方。
我想,有吧。
即使他們不承認,但我知道他們有的,因為人們總是有執著,有執著就會找到胡同。
我到胡同,總是摸著那露出來的紅磚,訴說著我的在意,因為越在意的就越痛苦。
然後,我試圖翻過那道牆,因為我不想從原路走回去,而且,我知道的,
翻過那道牆,我就可以不在意。
而且,如果我照原路走回去,那離下次我來的間距,會更短,
我用了九十九次的實驗,換得了這個真理。
而今天,是第一百次來到這裡,所以,我覺得似乎該做點什麼。
為什麼?因為這是第一百次我來到這個胡同,第一百次就該有點不一樣,不是嗎?
這個胡同,平常除了我之外,似乎只有一些貓狗會來這裡占地盤,
沒有別人來了,我的嗅覺這麼告訴我。
它屬於我,看來我可以宣示我對這裡的主權,這裡是我的秘密基地?
不!我不喜歡這裡,我甚至厭惡這裏,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。
可是我還是一次次的臨幸這裡,好像在說”我是這裡的王,這裡屬於我,我屬於這裡。”
在我多次的嘗試下,我終究是無法翻越那堵牆,汗水流進眼睛,
那堵不高的牆在糢糊的視線中,竟有如山一般高。
於是,我拍一拍滿是白灰的制服褲,撿起書包,按原路走了回去。
下次,下次一定...
恐怕下次很快就會到來。
等我,死胡同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